指主要经由人类活动而直接或间接进入海洋环境,并能产生有害影响的物质或能量。人们在海上和沿海地区排污可以污染海洋,而投弃在内陆地区的污物亦能通过大气的搬运,河流的携带而进入海洋。海运危险货物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物质和物品,包括不具有其他危险性而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被列入《国际危规》第9类附录的明细表中,联合国编号为3077的为固体;联合国编号为3082的为液体。含有10%或以上一种或多种海洋污染物,以及含有1%或以上严重海洋污染物的溶液或混合物,都被认为是海洋污染物。装有海洋污染物的包件应具有耐久性的标记,但内包装中容量在5升(l)或以下(液体)或5千克(kg)或以下(固体);以及严重海洋污染物容量在0.5升(l)或以下或500克(g)或以下的可免除标记要求。海洋污染物的积载和紧固应使其对海洋环境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无论在任何地方,船舶一旦发生海洋污染物包件落入海中或可能落入海中的事故,船长或船舶的其他负责人必须立即以最迅速的通讯手段,向最近的海岸国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