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决定论最早是由凡伯伦 (Thorstein Veblen)于1929年在其著作(The Engineers and the Price System)中首次提出来的,它是技术发展理论中最具影响力的一个流派。它建立在两个重要原则基础之上;一是技术是自主的;二是技术变迁导致社会变迁。其理论分为两大类;强技术决定论和弱技术决定论。强技术决定论是一个极端的技术决定论,认为技术是决定社会发展的唯一因素,否认或低估社会对技术发展的制约因素,其代表是奥格本学派。弱技术决定论认为技术产生于社会,又反作用于社会,即技术与社会之间是相互作用和影响的,所以也被称为社会制约的技术决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