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国会早在1980年就设立了单方复审(ex parte reexamination)程序,至今仍然有效。此后,1999年国会设置了双方复审(inter partes reexamination),不过已在AIA颁布后逐步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基于58个网页-相关网页
这四种程序分别为:沿袭旧法规定的单方复审程序(ex parte reexamination),新法规定的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授权后复审程序(post grant review)以及适用于商业方法的过渡程序。
基于32个网页-相关网页
...求范围解释得较窄,中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该法案中的关于专利无效等相关条款,保留了以前的 单方再审 ( Ex Parte Reexamination ),或者选择交纳专利费。
基于20个网页-相关网页
这四种程序分别为:沿袭旧法规定的单方复审程序(ex parte reexamination),新法规定的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授权后复审程序(post grant review)以及适用于商业方法的过渡程序。
基于10个网页-相关网页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