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自建校以来一直设有以海商法为核心的国际法学类课程,在海商法界权威魏文翰、魏文达教授的带领下,首开我国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学与科研的先河。1979年,该校开始招收国际法学研究生,是我国国内最早开设海商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校,1981年成为我国首批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海商法)本科专业。2008年9月24日,由法律系升格成为法学院。现有二级学科博士点一个,法学专业硕士一级专业点(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六个专业),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专业学位点。 2005 年“国际法学(海商法)”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2012 年,法学院被批准为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