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所属的工程项目负有真实、及时、完整的管理及保存所有有效文字资料的责任。有效文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期间答疑及会议纪要、投标文件、合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签证单、施工期间往来信函、隐蔽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消防许可证、移交单、材料报审资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收发文签收记录、施工日志、各种竣工验收中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资料等; 2、负责上述资料原件的保管; 3、对上述资料中的设计变更单、联系单、签证单需进行编号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