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金瓯》曲谱属传统雅乐类,于宣统三年八月十三(1911年10月4日,武昌起义前六日)由清政府颂定。它是当时宪法内容的一部分。巩即巩固的意思,金瓯在古代比喻疆土之完固,亦用以指国土。所以巩金瓯有巩固国土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