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rens System
尤斯马尼认为,国家土地法典是依据澳洲托伦斯登记制(Torrens System)制定,但此套法令无法解决浮罗山背居民的土地及房屋问题。
托伦斯登记制又称“登记发证制度”或“地券交付主义”,指经实质审查,用政府所发的凭证确认产权以便利物权移转的物权制度。 托伦斯登记制又称澳洲登记制,或权利交付主义,由托伦斯爵士(Sir Robert Torrens)在澳洲所创。目前澳大利亚所有的州、新西兰、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加拿大大部分的省、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美国的科罗拉多、夏威夷等12个州(也有学者说是10个州)都采用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