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quirer
1 Q/CUP 046.6.2—2012 3.6 发卡机构(Issuer) 指开展金融IC卡发卡业务的成员机构。 3.7 收单机构(Acquirer) 指开展金融IC卡收单业务的成员机构。 3.8 主账号 primary account number;PAN 标识发卡机构和持卡人信息的数字代码。
与商户签有协议或为持卡人提供服务,直接或间接凭交易单据(包括电子单据或纸质单据)参加交换的清算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