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al service
在信息基础设施及服务方面,应当把实现普遍接入作为基本的信息服务(注:作为一个与普遍服务(universal service)相区别的概念,普遍接入(universal access)是指在合理的距离范围内有获得电信服务的公共途径,而普遍服务则是指电信线路接入到...
universal postal service ; UPSO
USF ; Universal Service Fund
USO
所谓“普遍服务”,即指对任何人都要提供无地域、质量、资费歧视且能够负担得起的电信业务。“普遍服务”这一术语最早由美国AT&T总裁威尔先生在1907年年度报告中提出,其原话为“一种政策,一种体制,普遍服务”。1934年,美国首先将这一政策纳入法律条文,在《电信法》中明确规定:“电信经营者要以充足的设施和合理的资费,尽可能地为合众国的所有国民提供迅速而高效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