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of life
第卷第 期 年月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Jiangn 关键词] 生命权 ;权利冲突 ;价值 ;量化 [gap=782]Key words : Right of Life ; Conflict of Right ; Value ; Measure
Right to life
1.什么是生命权 简单地说,生命权(right to life)就是“活的权利”,或者说“享有生命的权利”;说得复杂点,就是作为人存在标志的生命不被随意剥夺的权利。
pro-life
高等法院判定妇女选择自由权(pro- choice)高于婴儿生命权(pro-life)是保守派人士极力反对的。只要美国的保守派还存在一天,Roe 对 Wade一案就是他们做梦都想扳倒过来的案子。
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 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里所表述的生命健康权,实际上是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总称。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需的权利。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