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engen Agreement
{30}《申根协定》(Schengen Agreement)是1985年6月14日由法、德、荷、比、卢5国在卢森堡的小镇申根签订的。
Schengen Accord
欧洲申根协定(Schengen Accord),源于1985年6月14日在卢森堡申根城签署的一份国际公约。该条约由德、法、荷、比和卢森堡5国达成。
Schengen
请注意,英国不是申根协定(Schengen)缔约国,所以持申根协定签证(在其他欧洲国家可以通行)是不能来英国旅行的。
Accords de Schengen
1985年6月1洛美协定14日,一些欧洲国家签署申根协定(Accords de Schengen),目的是加强这些国家职员的自由活动。
申根协定(Schengen Agreement),1985年6月14日,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签署了《关于逐步取消共同边界检查》协定(又称《申根协定》),其宗旨意在取消各成员国之间边境,自由通行,无限期居住,现共有成员国26个。 协议主要内容为:一.在协定签字国之间不再对公民进行边境检查;二.外国人一旦获准进入“申根领土”内,即可在协定签字国领土上自由通行;三.设立警察合作与司法互助的制度,建立申根电脑系统,建立有关各类非法活动分子情况的共用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