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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 网络释义
  • 专业释义
  • 1

     The Spirit of the Laws

    [法]孟德斯鸠著,许家星译:《论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Laws),英汉对照全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8.

  • 2

     The spirit of law

    ...1、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Jurisprudence : The Philosophy and Method of the Law),2、论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Law).

  • 3

     Esprit des Lois

    [13] 《论法的精神》(Esprit des Lois),第14卷,第2章—原注。

  • 4

     De I' Esprit des Lois

    ...《论法的精神》(De I' Esprit des Lois) [法]孟德斯鸠(Charles Louis ontesquieu,1689-1755) 本书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 作。

  • 双语例句
  • 1
    孟德斯鸠:《论法精神》,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
    Montesquieu. The Spirit of Laws. Trans. Zhang Yanshen. Beijing: The Commercial Press, 1987.
  • 2
    孟德斯鸠:《论法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54页。
    Montesquieu. On the Spirit of Law. Trans. By Zhang Yanshen. Beijing: Business Press, 154(1961).
  • 3
    摩尼教本质是绝对二元论法则:神和撒旦最初斗争,表现为光明与精神世界和黑暗与物质世界。
    The essence of Manichaeism was the principle of absolute Dualism: the primal conflict between God, represented by light and spirit, and Satan, represented by darkness and the material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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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法的精神

    该书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C·L·Montesquieu,1689-1755)的最主要著作。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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