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奖全称“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于1996年前称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于1996年至2008年年间称称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创办于1987年,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中国建筑业协会实施评选的奖项。1996年鲁班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合二为一,称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2008年奖项改名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不得超过两百项。依据2013年修订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鲁班奖是中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评选工程分为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四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