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建设、技术标准。 (二)研究提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区重大办负责的重大项目除外),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方案。 (三)负责组织办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区重大办负责的重大项目除外)计划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工作。 (四)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跟踪、检查、监督和管理,按程序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环保、节能和安全等目标得到有效控制。 (五)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核算和建档工作,组织向使用(管理)单位办理工程使用移交手续。 (六)代表政府签订和履行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合作协议,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储备管理和研究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