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法》为荷兰伟大的法学家格劳秀斯所作,出版于1625年。 该书从立法的角度探讨如何消灭战争,以实现全人类的和平和幸福。 与其他启蒙运动时期的代表作品一样,该书的核心思想,凝聚到一点,就是对人类和平的执著追求,就是对人类的爱。 该书博大精深,事例丰富,论述缜密,历经三百八十年而畅销不衰,也是国际法学科领域的必读书目之一。 该书的中文版已由华东政法学院的何勤华院长牵头,历经艰辛,于2005年正式出版。 主要观点:格劳秀斯第一次完整地提出国家主权“对内最高,对外独立”的原则,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